苏州七海财税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 代办自营进出口权 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申请 海关收发货人备案

Monday
May 21st
Home 会计辅导 税法查询 进出口税收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经国务院批准,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具体明确如下:

一、外资研发中心适用《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免征进口税收,根据其设立时间,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一)对2009年9月30日及其之前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研发费用标准:(1)对新设立不足两年的外资研发中心,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500万美元;(2)对设立两年及以上的外资研发中心,企业研发经费年支出额不低于l000万元。
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90人。
3.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二)对2009年10月1日及其之后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研发费用标准: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
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50人。
3.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具体审核办法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外资研发机构包括:
(一)《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规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
(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号)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
(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
具体退税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另行制定。

三、本通知所述设备,是指本通知附件所列的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    ’

四、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附件: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
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不包括中试设备),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一、实验环境方面
(一)教学实验仪器及装置;  
(二)教学示教、演示仪器及装置;
(三)超净设备(如换气、灭菌、纯水、净化设备等);
(四)特殊实验环境设备(如超低温、超高温、高压、低压、强腐蚀设备等);
(五)特殊电源、光源(如电极、开关、线圈、各种光源等);
(六)清洗循环设备;
(七)恒温设备(如水浴、恒温箱、灭菌仪等);
(八)小型粉碎、研磨制备设备。

二、样品制备设备和装置
(一)特种泵类(如分子泵、离子泵、真空泵、蠕动泵、蜗轮泵、干泵等);
(二)培养设备(如培养箱、发酵罐等);
(三)微量取样设备(如移液管、取样器、精密天平等);
(四)分离、纯化、浓缩设备(如离心机、层析、色谱、萃取、结晶设备、旋转蒸发器等);
(五)气体、液体、固体混合设备(如旋涡混合器等):
(六)制气设备、气体压缩设备:
(七)专用制样设备(如切片机、压片机、镀膜机、减薄仪、抛光机等),实验用注射、挤出、造粒、膜压设备: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设备;
(八)实验室专用小器具(如分配器、量具、循环器、清洗器、工具等)。

三、实验室专用设备
(一)特殊照相和摄影设备(如水下、高空、高温、低温等);
(二)科研飞机、船舶用关键设备和部件:
(三)特种数据记录设备及材料(如大幅面扫描仪、大幅面绘图仪、磁带机、光盘机等):
(四)特殊电子部件(如电路板、特种晶体管、专用集成电路等):
(五)材料科学专用设备(如干胶仪、特种坩埚、陶瓷、图形转换设备、制版用于板、特种等离子体源、离子源、外延炉、扩散炉、溅射仪、离子刻蚀机,材料实验机等),可靠性试验设备,微电子加工设备,通信模拟仿真设备,通信环境试验设备;
(六)小型熔炼设备(如真空、粉末、电渣等),特殊焊接设备;
(七)小型染整、纺丝试验专用设备;
(八)电生理设备。

 
公司开办千头万绪,七海财税助您一臂之力......
租房,设计装修,工商注册,财税服务,产品进出口,网路架设,采买办公家具设备,网站架设,在线客服,收发传真,产品宣传,人事行政大小事通通交给我们

苏州七海财税事务有限公司-以诚信立足苏州

代办苏州高新区/金阊区/平江区/沧浪区/吴中区/相城区之公司注册登记,一般纳税人申请,企业自营进出口权办理,会计记账报税/出口退税,代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出口退税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法人卡/操作员卡)/中国电子口岸读卡器/中国电子口岸软体(OracleLite 软件)/外汇帐户开立许可。

 


在线客服1QQ 在线客服1MSN 服务品质投诉QQ 服务品质投诉MSN
在线客服2QQ 在线客服2MSN
电话:86-512-69391261(08:30-17:00非假日)
手机:86-15062429300(08:30-22:00含假日) 

    将网站加入收藏夹 设为首页 总公司地图 相城分公司 金阊新城分公司

自营出口权办理流程-刻制报关专用章

报关单位向海关递交的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加盖本单位的报关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启用前应当向海关备案。
报关专用章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要求刻制。报关专用章应为椭圆形,长50MM,宽36MM,包含企业名称全称。报关企业的报关专用章还应当包含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名称。
报关企业的报关专用章仅限在其标明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使用,每一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报关专用章应当只有1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专用章可以在全国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通用,有多枚报关专用章的,应当按照次序注明编号。
*报关专用章不属於列管印监不需经过公安局备案,进出口企业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上的海关注册登记编码到刻章店自行刻制。

 

苏州新办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办税指南

1、基本要求: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在办理备案登记...

 

苏州办理自营进出口权,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海关备案办理条件及程序

1、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已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3、已办...

 

苏州出口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申请流程,如何申请进出口权, 办理进出口权的流程

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

 

苏州进出口贸易企业-申请进出口权流程,外贸流通经营权申请流程(自营进出口权申请)

外贸流通经营权是企业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的权力,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苏州办理进出口权申请程序,怎样办理进出口权-外汇帐户开立批准

外汇帐户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机构来华人员可以自由兑换货币在经批准经...

 

苏州进出口权申请流程-出口退税登记与认定手续,增值税出口退税登记流程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

 

苏州企业办理海关登记流程,进出口企业海关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

 

办理自营进出口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

1.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2.商务部外贸司《关于公...

 

自营出口权申请,办理自营进出口权程序,自营出口权,自营进出口权办理,办理出口权,企业自营出口-中国电子口岸入网办理流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

 

苏州出口企业退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时间,费用,条件

1、新开业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各地要求不...

电话:86-512-69391261
(08:30-17:00非假日)
手机:86-15062429300
(08:30-22:00含假日)

总公司:三香路1298号11C(西环路与三香路交叉口 光大银行11楼)

分公司:相城大道789号凯翔大厦1-15008室(中翔装饰城对面 中翔小商品市场七区旁)

分公司:城北西路1558号礼品城A1幢637室(汽配城及五金机电城对面)

邮箱:sz-qihai@live.cn